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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的公告  

大地税公告〔2016〕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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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我市地方税收纳税人将不受经营地点和主管地税机关的限制,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基层局的主办税服务厅(不包括驻乡镇或街道的办税服务厅)及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就近办理涉税业务。本次实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及宣传咨询等5大类45项涉税业务(详见附件1)。
  二、“同城通办”报送资料
  纳税人在非税务登记地地税机关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时,报送资料与在税务登记地地税机关办理时一致。纳税人可以登录大连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栏目查询、扫描“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栏目的二维码获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大连地税各办税服务厅咨询。
  三、“同城通办”办税服务厅地址及咨询电话
  具体办税服务厅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也可以登录大连地税门户网站(www.dl-l-tax.gov.cn)“办税服务厅导航”栏目查询或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本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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