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印花税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要求,现将修订后的《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见附件)予以通告。 新修订的《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自2016年7月16日起启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5号)中涉及的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同时停用。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可登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xm-l-tax.gov.cn/)下载新版电子表单,也可到地税部门各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表单。特此通告。
附件:《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修订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5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承办 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