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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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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以下简称4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公告,以下简称76号公 告),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广西区境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76号公告和本公告有关要求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
  二、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版)》(以下简称《目录》,附件1)。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将根据需要适时更新《目录》。

三、广西区内跨地市、同一地市内跨县(市、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区内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按以下情况办理:

(一)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二)总机构应当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附件2),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其主管税务机关。

四、本公告适用于2015年以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版)

                                                 2.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

                                                3.收入明细表

                                                4.农户小额贷款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年版)

填报说明

 

一、本表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

二、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 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 案后,总机构汇总填报本表。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二级分支机构不填报本表。

三、各列次填报

(一)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填写工商执照上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一个分支机构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的,填写本表时,对该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依次逐行填写完毕后,再填写下一个分支机构备案情况。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优惠项目:由总机构填报二级分支机构符合税法有关规定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优惠项目名称。

(四)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享受优惠政策的二级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规范名称,填写至县级税务机关。如“XX省(市、区)XX县(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附件3

收入明细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金额单位:元

    

企业总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税收优惠产品

收入总额


税收优惠产品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税收优惠产品收入情况

税收优惠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收入额

合 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税收优惠产品收入总额为企业自己生产的税收优惠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2.税收优惠产品名称根据税收优惠产品要素填列,如鼓励类企业的鼓励类

 产品,软件企业的软件销售及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伤残人员用品企业

填列具体产品等,无需明确产品的填列企业的主营产品。

附件4

农户小额贷款情况汇总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单位:元

序号

银行账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原始本金

借款时间

本年首次达小额标准的本金余额

本年首次达小额标准的时间

已收小额贷款利息总额















































































































































合计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银行账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原始本金

借款时间

本年首次达小额标准的本金余额

本年首次达小额标准的时间

已收小额贷款利息总额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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