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公司新闻更多>
财税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税法规 > 政策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相关文件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5-30

字体: 【】 【】 【

      为了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5〕 128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国 税发〔2010〕83号)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辽国 税发〔2010〕13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打印】 【关闭窗口


微博二维码
版权所有: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ayucms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