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公司新闻更多>
财税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税法规 > 政策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5-10

字体: 【】 【】 【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辽宁省国 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 准、信息公布、惩戒措施等相关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10日    

 


打印】 【关闭窗口


微博二维码
版权所有: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ayucms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