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国税公告〔2016〕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现对天津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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