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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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财法〔2016〕56号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大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大财法〔2010〕
369号)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审核,现将经联合审核,大连市旅游局信息中心等36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市2015年度第一
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2015年度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