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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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 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4〕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 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5年第5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我市国税系统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更新,现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 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