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5〕5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30日
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行〔2015〕497号